6-top_img.png

市政协八届二次委员《093的提案》(9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298

尊敬的李文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093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加强协办案件沟通的同时,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尤其是跨区域犯罪的重大案件成立专案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作等职责。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健全监督、协调和指导,及时解决跨区域协作的争议事项”。根据《若干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盘锦市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作为委托地,如果案件情况紧急,需要省内外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资料、调查取证时,可以将办案协助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通过寄送、电传、网络等形式发给协作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由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反馈给委托地。一般情况下,委托地公安机关可以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地协助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等事项,但应当出具办案协助函件和有关法律文书。如果属于重大、有影响的跨区域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成立专案组,集中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二、申请借调专业和有办案经验的工作人员临时加入专案组对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指导和直接参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审批事项实施办法》(辽公经办〔2018〕272号)第十条规定:“ 涉及律师、记者、作家等敏感人员以及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敏感类型的案件,应当由地市级公安机关办理”。如果县区级公安机关先行受理案件,也要及时移送市级公安机关管辖办理。市级公安机关负责抽调专业骨干人员参与办案,同时,协调、指导涉案区域公安机关办案协作有关事宜,全力组织开展案件的侦办工作。

  三、借鉴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处理该类案件时的思路和方法

盘锦市公安局针对疑难、复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可以通过省厅报请公安部,一方面征得全国办案专家的支持与帮助;另一方面借鉴其他公安机关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取证方法和证据规格。通过多方努力,开展集群战役,积极侦办此案。


 盘锦市公安局

2019年7月31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7 ICP备案序号:辽ICP 备202201210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8号

联系电话:0427-2682063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