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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盘锦市公安局部署推进户籍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贯彻落实9月28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公安局10月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市户籍窗口民警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安排部署下阶段全市户籍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0月14日,市公安局召开推进户籍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提升动员部署会议。县区局分管户政工作的副局长、社区警务大队领导、全市派出所分管户政工作副所长、全体户籍内勤以及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佟百军支队长宣读了《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服务规范》,各县区局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军到会并做了讲话。

他指出,全市户政系统全体民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户籍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中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目标要求,切实将户籍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抓好、抓实、尽早抓出成效。要进一步下放户口业务审批权限,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市公安局决定将常住人口副项登记信息变更更正、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市、常住户口大中专毕业生迁往外省市、城镇居民之间“三投靠”落户、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登记、购房落户、租房落户、集体户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随军家属落户等28项户口业务,全部下放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批办结。要进一步缩短户口业务调查核实时限。对18周岁以下姓名变更更正、农村居民之间“三投靠”2项户口业务,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对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登记,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姓名变更更正,出生日期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民族变更更正,补入遗漏落户,无户口人员落户,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等9项户口业务,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他强调,要加大对户口业务审批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户口业务审批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要及时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以最快的速度按照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办理户口业务。全市各户籍窗口要全面公开户口业务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将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全部公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众号、微信、微博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新的户口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市公安局要组成督导小组,不间断地各户籍窗口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他要求,全市户籍窗口民警要强化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痛快服务。一是要把户籍民警队伍建设作为第一根本,强化户籍窗口素质升级。要夯实户籍民警“优质服务是永恒主题,群众满意是追求目标”的思想根基,达到对内对外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领导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对待的“五个一样”刚性要求。要针对近年来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的改革变化,户籍员队伍的更迭交替,在专门印发户籍登记管理规范性政策文件的同时,强化户籍民警理论知识和政策业务培训测试,重点解决“想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问题,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强化窗口服务升级。要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建设和服务规范》,从制度上营造让群众“舒心、宽心、安心、放心、顺心”的服务氛围。全市户籍窗口要全部实行首问负责、去向告知、户口代办、一次告知、AB岗等服务制度。全部制作上墙统一规范的“户籍业务公示板”,将涵盖户口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做到过程受监督、诚信受监督。要推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事快办、延时加办、上门送办、预约必办”6种服务举措落到实处,竭力拓展服务群众“绿色通道”,让办事群众从窗口民警的一言一行中感到温馨、看到变化、达到满意。

会议结束后,举办了全市户籍民警培训班,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相关人员对下放派出所办理户口业务审批权限等事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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