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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高道路安全》(0022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548

姜向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道路安全》的建议以收悉,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设我大队高度重视,特组成以张军副大队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您提出的规范要求进行研判。
    我县城区域内现有园区2处,分别为电商物流园区和新材料产业经济园区。电商物流园区位于环城西路、府前大街至桐庐大街西侧区域,新材料产业经济园区位于辽河路北段、小河鲜岗至杜台桥岗西侧区域。上述区域内分别涵盖国道和县级公路。
    桂江路(富春江大街至府前大街)路段,已经设置“限速标志”和“大货车禁行”标志。预计三季度在桂府岗南侧路口安装反向抓拍设备,以控制大货车通行。另在农垦家苑东门南北两侧安装两条减速带,以控制车速保证居民出行安全。通过以上两项交管设施的安装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园区东侧为环城西路,从桐庐大街至府前大街共计5个交通岗点位,此路段不适宜安装测速装置,该道路是盘锦北高速出口,至兴隆台、大洼重要道路,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安装限高杆装置。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0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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