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区境内新增和变更交通技术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设备地点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02
- 浏览次数:2648
关于大洼区境内新增和变更交通技术
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设备地点公告
因道路交通管理需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本辖区内交通技术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设备新增和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切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现将地点公告如下:
一、变更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设备地点:
1.S213库盘线263KM+900M(西安)-270KM+200M(平安)变更为库盘线263公里900米至库盘线270公里200米。区间测速总长度为6300米,限速值为60km/h。
2.S213库盘线270KM+200M(平安)-263KM+900M(西安)变更为库盘线270公里200米至库盘线263公里900米。区间测速总长度为6300米,限速值为60km/h。
3.丹东线1021公里500米至丹东线1028公里650米变更为丹东线1020公里500米至丹东线1028公里650米。区间测速总长度为8150米,限速值为80km/h。
4.丹东线1028公里650米至丹东线1021公里500米变更为丹东线1028公里650米至丹东线1020公里500米。区间测速总长度为8150米,限速值为80km/h。
本公告将于公告之日起7日后正式启用。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2021年 8月2日
上一篇:
盘锦市公安局权责事项目录(2021版)
下一篇:
盘锦市公安局柔性执法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