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生命 关注燃气安全――市消防局高级工程师孙庆军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
- 发布日期:2012-03-16
- 浏览次数:393
文章来源:盘锦消防支队 责任编辑:马云峰
作者:李����
无论是在住家还是在饭店,燃气的正确使用向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昨日起,《行风热线》推出特别节目,市消防局、市住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和市安监局的相关负责入员将分五次走进《行风热线》,与市民一起关注燃气安全使用。
昨日早上8时30分,市消防局高级工程师孙庆军走进直播间,回答节目主持人和市民在生活、工作中所遇到的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关液化石油气罐的使用上有哪些要求?怎样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孙工:液化石油气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钢瓶是一种压力容器。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居民生活用气,使用时应注意:
1、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2、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3、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
4、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
5、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cm,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6、放置燃气灶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厨房内温度不应高于45℃。
二是商业用户: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瓶组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层和高层建筑餐饮场所燃气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总容积不超过1.0立方米时,应单独设置瓶组间。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应通风良好,并设直通室外的门;
(3)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应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和气体或干粉自动灭火装置;
(5)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8的规定;
(6)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2、当瓶组间独立设置,且面向相邻建筑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严禁高层民用建筑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地下、半地下建筑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也不得将瓶组间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
4、瓶组间向餐饮场所供气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和进入建筑餐饮场所的总进气管道上均应设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主持人:孙工,您已经讲了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的要求。那么,现在还有很多居民使用天然气,怎样安全使用?天然气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孙工:城市管道燃气供应系统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手动切断阀应设在火灾事故时便于接近,方便操作的位置。
2、应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3、燃气管线的材质和敷设方式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4、宾馆、饭店、对外营业的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厨房的燃气灶应设自动灭火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