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辑 >警方提示

加大警力迎接“双节”军流高峰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最好错峰出行

文章来源:市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马云峰

作者:郑春玉 范铁宝

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七座以下小型客车上高速将免费通行。作为第一次实施中秋节、国庆节高速免收过路费政策,交警部门预计公路交通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丹阜高速沈阳至丹东段(沈丹高速)、沈海高速沈阳至大连段(沈大高速)和京哈高速沈阳至万家段(沈山高速),盘海营高速公路盘锦南收费站可能会出现排队现象。面对即将出现的车流高峰,为保证途经我市的京沈高速和盘海营高速公路的过往车辆顺畅通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做好了相应准备工作。

“双节”期间,京沈高速和盘海营高速大队的全体交警一律停止休息,将过去的“三班两运转”改为“两班两运转”,每天保证一半以上警力24小时在岗,最大限度地增加一线执勤力量;切实强化重点收费口、服务区和重点路段、时段的管理和控制;切实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树立服务意识,尽可能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服务。交警部门将会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服务区内的交通组织和治安管理,保证车辆通行顺畅、停放有序,维护治安秩序。要坚决防止因服务区车辆过多和等候加油导致车辆在高速公路主线排队的问题。

“双节”期间,交警部门将切实加强与安监、交通、消防、医疗等部门的协作,强化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演练,以便遇有情况,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迅速出警,最短时间赶赴现场。对无人员伤亡的,在进行照相和标记车辆位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安全并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恢复通行;对有人员伤亡的,快速抢救伤员、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交通;对一时无法恢复交通的,要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采取打开中央隔离护栏借道通行或交替放行等方式,缓解交通拥堵;对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的,要迅速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安监等部门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交通管制、车辆疏导和人员疏散,并配合其他部门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处置等工作。

根据路况分析,高速公路节假日出行高峰主要集中在正式放假前一天下午及放假第一天上午。针对这种情况,不少车辆的出行时间可能将进行调整,车辆出行高峰时间或将主要集中在放假第一天。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如有出行计划,不要集中扎堆到第一天,建议错峰出行。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盗窃机动车案件的提示
下一篇: 家中燃气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