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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传销,谨防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盘锦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云峰


随着我国经济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传销违法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变化,逐步由传统的传销模式演变到网络传销,传销的项目也逐步由实物变换为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这些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给社会带来较大的治安隐患。从近几年的打击工作看,网络传销有如下的特点:

1.具有一般传销所具有的两大特征。一是“交纳入门费”,即让你交纳一定的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才能获得“入门”的资格;二是“拉人头”,即加入后,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和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2.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网络传销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旗号,传销网站的宣传不再出现上线、下线,“入会费”等字眼,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管理员、金牌会员、银牌会员等网络流行称谓,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3.发展下线有不确定性。网络传销主要针对中国近5亿网民,而网民的成分复杂,有在校大学生、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等,网络传销的组织者们针对网络青年急于创业,打出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声称加盟后可以事业财富双丰收,进而发展其成为网络传销成员。相对于一般传销“杀熟”式的定向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发展下线有不确定性。

4.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网络传销经常靠QQ、MSN、YY等聊天工具或者微博、论坛等方式,与要发展的对象进行沟通联络、“洗脑”、“培训”,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完成资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

警方提醒:非法传销活动不仅影响老百姓正常的生活及切身利益,更对社会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望广大群众能提高警惕,远离传销,要协助工商部门及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传销组织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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