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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网络诈骗为何受骗子“追捧”

文章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责任编辑:侯晓宇

作者:大连西岗区分局

网络科技日新月异,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也“与时俱进”,不断翻新,并日益“集团化”、“职业化”,往往令人防不胜防。那么,网络诈骗为何会受到诈骗嫌疑人的“青睐”呢?

  1.低成本赚大钱:仅需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制作设置钓鱼网站和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即可完成犯罪的前期准备。其利用现代网络和移动通讯,猎取物色的犯罪对象不计其数,积少成多的犯罪收益往往让犯罪分子不择手段。而目前多数小额网络诈骗犯罪侦破率极低,司法手段很难有效及时打击该类犯罪,导致犯罪嫌疑人无视法律,疯狂作案。

  2.摇一摇就能摇到“摇钱树”:微信、陌陌、米聊等自媒体软件开发了诸如“摇一摇”、“扫一扫”、“查找附近的人”、“漂流瓶”、“和陌生人说话”等新功能,通过晃动手机或者“拣起一个瓶子”就能进行在线即时交友聊天,简单一个“打招呼”就可能使自己成为对方的好友,在聊天交友的同时,也可以浏览对方的个人信息、照片,在虚拟世界中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掌握对方的信息,为行骗埋下铺垫。

  3.编个身份,“让你找不到我”:自媒体软件大多采用非实名制登记,对用户注册没有太多限制,以身试法的青少年往往用他人或虚假信息多次进行注册,往往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采取注销或丢弃SIM卡的方式逃匿,并更换身份继续作案,给公安机关的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网络诈骗借助现代互联网和通信设施实施犯罪,大大突破了传统空间和时间的限制,犯罪地域分布广泛。网络虚拟性、关联性特点造成传统时空关系的分裂,完成一个犯罪行为的诸多要素可能分布在多个地域内。碎片化的地域分布特征增强了犯罪的非接触性,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存在极少的交流,受害人甚至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能知道的仅仅是对方的虚拟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这都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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