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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学校门前新增违停抓拍设备公示

       为全面提升公安交管部门的交通指挥能力,确保学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校门前网格线内不得停车及上下人。目前,大洼区学校门前网格线内违停抓拍现已启用,予以公示如下:
        
       1、大洼区双桥街 大洼高中门口
       2、大洼区红海滩大街 实验小学门口
信息来源:大洼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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