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邮政惠丰分所停止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通告
- 发布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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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调整需要,2017年6月12日起,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邮政惠丰分所停止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如需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请到以下地点或方式办理:
一、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邮政分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2号);
二、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邮政双台子分所(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华锦宾馆对过);
三、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锦兴分所(盘锦市兴隆台区锦兴花园小区4区10-5商网);
四、注册并登录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ln.122.gov.cn/)及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办理。
特此通告。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9日
信息来源: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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