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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分局兴盛派出所民警铲除社区荒草丛中的罂粟花





 
    兴盛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深挖毒品源头,打防控相结合,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群众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兴盛派出所民警李兆生、辅警赵太达、孙崸到兴隆小区走访宣传中发现,在74号楼的楼后墙角处,生长着一片十分显眼的花朵,引起民警李兆生的警觉,凭着多年工作经验,杂草丛的这片花朵中除了虞美人,有几十颗是罂粟花,李兆生立即把情况向所领导做了汇报。
    所长刘伟、副所长刘玉才当即来到兴隆小区,经查验近100颗为罂粟花,确认后,当即带领民警在小区及周边调查了解情况,由于这片杂草丛长期无人看管,已无从找到种植人,决定立即将其铲除。
    刘伟所长指示社区中队,各个警务区和社区民警积极行动起来,分头在社区走访宣传种植罂花的危害性,告诫社区群众种植罂粟是非法行为,一经发现种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兴隆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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