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辑 >警务资讯

双台子分局禁毒大队为重点企业化解难题


分局禁毒大队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依托盘锦市易制毒化学品自律协会,帮助和支持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解决生产运输难题,真正形成了亲商、助商、便商的良性互动。

今年1月初,大连奥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代表与分局禁毒大队取得联系称:大连奥天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及运输需要向分局提交一个91吨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备案证明。该运输备案证明对应的购买证有四个,涉及五家企业,跨省五个城市,委托运输单位是抚顺路安物流有限公司。具体销售链条如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奥天宇化工(经营)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金裕化工(经营)有限公司—山东鲁清石化(生产芳烃)有限公司。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省厅的相关指示,审批予以通过的条件为一个购买证对应一个运输备案证明,但该企业提交运输证跨省市运输,并且涉及企业过多,原则上不予审批。在说明了相关情况后,企业代表请求禁毒大队协助解决这一难题。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分局禁毒大队高度重视,在向主管副局长及上级部门汇报的同时,积极与盘锦市易制毒化学品自律协会的相关领导取得联系。经多方研究,决定以开展现场办公的形式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1月14日14时30分,在分局五楼会议室,市局禁毒支队长孟凡荣,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瑞军,盘锦市易制毒自律协会秘书长孙福庭,分局禁毒大队全体人员以及相关企业领导参加了现场办公。期间,企业方面作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保证合法使用,承诺全程监控货物的流向,并保证将其全部送达鲁清石化有限公司,不挪作他用,全程接受监督。我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与山东禁毒总队、青岛禁毒支队、寿光禁毒支队进行了对接、协商,决定在实施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帮助当地接受甲苯产品的山东鲁清石化(生产芳烃)有限公司出具运输许可证。问题得到解决后,企业负责人对公安机关给予的帮助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由于盘锦的营商环境使企业投资的信心大大增强,决定在盘锦开设分公司。

分局禁毒大队深化服务、注重实效,以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彰显了公安机关为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局社区警务支队深入企业一线全力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篇: “战疫情、做表率”盘锦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卡点参加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