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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对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严格卫生检疫,一律在沈阳、大连两市就地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二、对从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六市海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严格卫生检疫,一律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市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三、对从丹东陆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严格卫生检疫,一律就地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四、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相关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设施、管理和服务、防护、医学检测及处置等相关要求,确保隔离检疫到位、人员管控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服务保障到位。


  五、对入境人员中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无症状感染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转运、治疗、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


  六、对在我省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人员,由隔离点所在市疾控部门出具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隔离点所在市根据其后续行程安排,提供必要送站服务。在其他省(区、市)完成14天集中隔离和两次核酸检测的入辽人员,应持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纳入正常网格化管理体系。


  七、依法依规开展海上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格海上捕捞作业管理;加大海上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越界捕捞、非法入境等行为,严防疫情自海上渠道输入。


  八、加大边境管控力度,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严密防范双向越界行为发生;严厉打击走私、偷越国(边)境和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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