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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转账,真“套路”!】大洼分局田家派出所破获“微信转账换现金”系列诈骗案件


兴隆台区新生街道居民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随份子”、急用现金、微信转账换现金为幌子,以假转账、不转帐为手段,在我市盘山县、大洼区、双台子区针对超市、海鲜店、烧烤店、熟食店等商户实施诈骗,在近5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作案多起,涉案金额逾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田家派出所成功抓捕到案。

今年5月18日,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田家派出所接到辖区商铺业主报案称:一名30左右岁的高个男子到其经营的超市,谎称自己是附近住户店内老顾客,因急用,希望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从业主处换得300元现金。待业主拿给其现金后,该男子以“着急,随后转给业主为由”先行离开,后将受骗业主微信“拉黑”,业主再也无法联系此人。其后,该男子又以“农村的孩子”、“城里的农村人”等微信名在田家其他商户多次实施类似诈骗行为,每次金额100至300元不等。

接到报警后,田家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班专司本案,迅速筛查涉案信息、组织警力科学研判、固定有效证据,力求尽快破案。副所长唐庚带领办案民警在辖区及周边发案场所展开地毯式的摸排,询问受害业主,采集监控视频,确定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及嫌疑人身份。通过近一周的努力,办案民警终于掌握了家住兴隆台区新生街道的王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关键线索,并随即对其展开秘密侦查。5月26日11时许,在获悉嫌疑人王某正在兴隆台区某餐馆就餐后,副所长唐庚带领民警对其成功实施抓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对其实施的 “微信转账换现金”诈骗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在盘山县、兴隆台区实施的40余起同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进行网络转账等涉及钱财的操作时,请务必注意当面确认收款;遇到陌生人要求“转账换现金”等行为时,切记要提高警惕,避免“好心做错事”,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信息来源:大洼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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