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top_img.png

盘锦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607

盘锦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公安面向群众”的服务理念,特别是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当先锋、打头阵、当排头,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公安局围绕优化营商、扫黑除恶、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业务职责,始终坚持主动公开贴近百姓生活、服务民营企业的相关公安信息。全市公安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6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定岗定人,规范受理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制度、流程、联系方式和申请途径等事项。2020年,我局未接到申请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一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做到信息公开更及时、更具体、更彻底。同时,充分利用“盘锦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阵地、提升公开时效。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依托大数据、自助应用等新兴领域,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实体标杆店模式,先后整合交警、治安、出入境等11个警种部门156项政务服务事项,除有场地要求的以外实现服务事项进驻率100%。同时,率先将市、县区、基派出所三级公安事项要素细分到“最小”,编制了公安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用公安服务指南指导企业和群众一次准备所有要件。

)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5月15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开展了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形式,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四大主题政务公开日活动,市局领导和各相关警种负责人分别走进直播间,向群众宣讲公安机关服务群众举措,确保政务公开有章法、群众办事零距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5

354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12

666591

行政强制

6

+12

6668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3128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重视不足、工作方法创新不够、公开能力有待提升等等。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教育培训,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强化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制度,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对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进行解读、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快速反应与协同联动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一审”的原则,履行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二)打造新媒体平台。把新闻媒体作为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和使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咨询答问库,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强化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掌上办、快速办”。

(三)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造“民意营商”“法治营商”“智能营商”“高速营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完善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一队一品、一所一特、一人一样”警务战略,推进基层警务公开;推出更多的便民利企新举措,让更多的事项实现“鹤乡通办”。

 

 

盘锦市公安局

20211月18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7 ICP备案序号:辽ICP 备202201210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8号

联系电话:0427-2682063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