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在城区部分路段增设限时路内停车泊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着力解决市民“停车难”和“乱停车”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决定在兴隆台区友谊街(兴油支路至泰山路)和盘宇街(兴油支路至泰山路)增设路内限时停车泊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兴隆台区友谊街(兴油支路至泰山路)设置路内限时停车泊位,盘宇街(兴油支路至泰山路)路内全时段停车泊位更改为路内限时停车泊位,允许小型车辆18时至次日早8时按位顺向停放(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禁止停放。

敬请广大市民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停放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通告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

                      2022年5月30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治安支队1至5月份行政执法检查公示表
下一篇: 关于恢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业务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