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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需担责,请珍惜警务资源!

2022年8月25日18时许,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新工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令: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某小区有人报警称要自杀。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刻赶往现场,由于报警人自述自杀地点不明确且只有一个报警电话为线索,民警请求市局相关部门以及分局巡特警大队支持和协助,经过3个多小时的寻找,最终锁定了其位置。

经查,扬言“自杀”群众为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某小区学生小明(化名),小明在与朋友玩游戏时打赌称,如果输了就报假警自杀。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下,小明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对报假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小明涉嫌谎报警情,因其系未成年,新工派出所对法行为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110是群众紧急求助的生命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凡拨打110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占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甚至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延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宝贵时间。对于谎报、恶意骚扰、滥打110电话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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