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盘锦市公安局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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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辽委法[2023]16号)、《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涉企、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盘委法〔2023〕16号)安排,现将盘锦市公安局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全省统一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网址:https://mxjiufeng.mxwz.net/comp/zfwts.aspx(全省政法系统专项监督行动投诉举报平台)
2.盘锦市公安局投诉举报信箱:辽宁省盘锦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投诉举报信箱。
受理范围:重点受理反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涉信访案件、一年以上未结案件、2018年以来涉企案件等三类案件问题线索,对尚处于诉讼程序中的案件线索,原则上不予受理,反映案件办理存在超期问题的除外,但仅审查案件办理程序,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查。
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盘锦市公安局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
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