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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城市文明暖色调 盘锦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关注犬类管理,共建城市文明”主题警营开放日活动

犬类管理是盘锦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亮点工作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多年来聚焦社会热点全力推进的民生实事,同时也是市公安局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争取社会群众对全市流浪犬收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48日,盘锦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关注犬类管理,共建城市文明”主题警营开放活动主题警营开放活动暨社会治安志愿服务活动,特地邀请群众走进市犬只收容所,详细了解流浪犬收容饲养情况,零距离感受盘锦城市文明暖色调。

市犬只收容所共有观察犬舍、大型犬舍和中小型犬舍等各类功能犬舍78间,目前所内暂养犬只近260只,其中主要以流浪无主犬只及禁养犬只为主。

活动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大队的民警和犬只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向市民详细介绍了犬只救助收容工作、救助收容流程以及领养程序,及时向参观市民展示在所收容犬只实际生活饲养情况,向大家耐心讲解了犬只到收容所后接受体检、注射疫苗、治病疗伤、隔离观察等各项环节工作开展概况,确保犬只健康后才能根据体型分类融入“犬类大家庭”,并向大家介绍了所内专业捕犬队伍的组建运行情况。活动现场,公安民警还向参观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全面普及养犬须知,讲解了遛宠要牵绳、及时清理粪便、主动避让行人等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做法,引导社区居民践行文明养犬行为。

活动中,几位前来参加活动的爱心市民履行了领养程序,带走了各自喜欢的犬只。临别,犬只收容所工作人员把每只犬的生活习惯、性格告知市民,一再叮嘱领养人“别忘了每年要带它做疫苗”“好好对待它”。随着我市犬类管理的不断深化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尤其是犬只救助收容工作,在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保障了流浪无主、禁养弃养犬只的生活无忧。通过主题警营开放活动,让更多市民直观了解犬类管理工作和被救助收容犬只的生活状态,提高了犬类管理的社会认可度、参与度。

盘锦市公安局每周四将在犬只收容管理所常态化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市民可通过拨打工作电话0427-6591234 0427-6591235咨询详情,预约并了解有关事宜。

盘锦公安在此倡导广大养犬市民:请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维护文明有序、洁净安全的城市环境!

“文明养犬”须知

1)我市于2015年出台了《盘锦市养犬管理办法》,2021年正式发布《市民文明养犬公约》,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220215月,市公安局正式将每天的8时至18时确定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禁止遛犬时段,公园、广场绿地、车站、河堤、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定为24小时禁止遛犬区域,并实现全域常态化巡查管理。

3)我市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域主要包括城市市区、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和乡镇、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犬只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48种烈性犬、大型犬被禁止饲养。

4)办理《养犬登记证》,首先要到指定的狂犬病疫苗定点诊疗机构为犬只体检、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相关证明;全市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均可办理《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5)办理《养犬登记证》,第一年需要缴纳的养犬管理费标准为500元,以后每年需要缴纳300元。如果犬只已经节育,费用减半;若饲养了两只或者更多的犬只,除第一只按上述标准缴费外,其他犬只办证的收费标准为:第一年每只缴纳8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如果犬只已经节育,费用减半;如果是单位饲养的警卫用犬、演艺用犬等特种犬只,每只每年需缴费1000元,已节育犬只费用减半。

6)我市确定了24家狂犬病疫苗定点诊疗机构,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的犬只,每年都接种疫苗。

7)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须做到“养犬要办证,遛犬要拴绳,粪便及时清,不养禁养犬”。

8)在禁止遛犬时段、区域遛犬,要面临处罚;无犬证、犬牌和未拴牵引绳的犬只,以及饲养禁养犬只,犬主将面临劝导和处罚,公安机关可依法依规强制收容犬只。

9)被强制收容的犬只,犬主在接受处罚后,可在限定时间内,到市犬只收容所办理犬证、犬牌,禁养犬只须在非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找到饲养安置地点,将犬只领回,逾期视为弃养。

10)市民在市犬只收容所领养犬只,程序如下:驻所兽医为犬只体检,确认符合领养条件,出具犬只健康和免疫证明;市民填写《盘锦市犬只收容所领养凭证》和《盘锦市犬只收容所领养登记表》;填写《居民申请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费;办理并领取犬证、犬牌;将领养犬只带离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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