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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4月11日至12日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标部党委提出的健全完善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治理三大职能体系,立足治安部门职责找准落脚点、着力点,以更加系统的谋划、更加主动的作为、更加有效的治理,进一步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坚决履行好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会议要求,要积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转变警务理念,通过主动排查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的、潜在的违法犯罪,把预防做到打击前,打击做到升级前,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伤害和损失;拓展方法举措,强化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发现预防的前瞻性、强化打击整治的主动性、增强社会共治的有效性。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提升调处定位、增强化解实效,通过“解民忧、守民心”更好地做到“保民安、惠民生”;进一步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标准、创新方法形式,以创建活动牵引带动化解矛盾风险、加强基层基础、发动群防群治等各项工作走向深入,不断擦亮“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品牌。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谋划治安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提升治安系统执法质效、打造实战专业力量、完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部门联动共享等方面,完善加强各项治安管理举措,提升治安管理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筑牢政治忠诚,提升专业能力,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全面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治安铁军。

会议通报了2022年全国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省(市)公安厅局和杭州市公安局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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