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护航在行动】盘锦市看守所无缝衔接护送刑满释放人员温暖回家路
- 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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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是盘锦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张某(化名)刑满释放的日子,当恢复自由、重返社会时,却没有亲人接他回家,且张某身无分文。
张某(化名),男,1967年6月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县,2023年1月17日因犯盗窃罪羁押于盘锦市看守所,张某身体不好,患有糖尿病等疾病,自入所以来,管教民警在生活上对其倍加关心和照顾。
为了能让刑满释放的张某安全回家,考虑到张某自身原因、路途遥远等情况,无法自行返乡,经盘锦市看守所请示盘锦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后研究决定,派遣两名民警护送张某回原籍,盘锦市看守所精心准备,提前谋划路线,并提前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县司法局取得联系,进行详细沟通,确保顺利与当地司法局完成交接。
6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帮张某收拾行李后,在盘锦市看守所民警的陪同下张某踏上了回家的道路。一路驱车900余公里,民警不辞辛苦,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经过12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在当日下午4点30分顺利到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县,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汇合后,将张某交给相关人员。
在护送的路上,民警细心对其照顾,不断谈心交流,叮嘱张某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通过人性化关爱帮扶措施,让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感受到了尊重、关爱和温暖,在与护送民警分别时张某眼含热泪表达着无尽的感激之情,“感谢民警送我回家,我一定牢记看守所管教的教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再也不干违法的事情了。”
盘锦市看守所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机制,秉持着“劝人向善、教人向上,助人为乐、从我做起”的教育理念不断创新教育模式,尤其注重“规范执法”与“人性化管理”双管齐下,以一颗真心、一份细心和一片真心让在押人员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体会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