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种铲毒、刻不容缓”盘锦首次发现毒品原植物——大麻
- 发布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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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市“平安护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盘锦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严格按照《辽宁省2023年禁种铲毒行动方案》要求,努力实现全市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毒品大麻,最早来源于大麻植物,其叶子被加工后,可以直接用于抽吸、口服、咀嚼,俗称大麻烟(THC含量约0. 5%~5%),通过对大麻植物进行加工,还可以提炼出大麻树脂(THC含量约2%~10%)和大麻油(THC含量约10%~60%)。
7月8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兴隆台区某小区草坪处发现有大麻生长。
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查找,在某小区公共草坪处发现了毒品原植物大麻,经比照与群众举报的现场图片相吻合,这是在盘锦首次发现毒品原植物大麻。通过现场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得知,此处草坪是今年春天从外面进土后铺垫的草坪,以前是建筑垃圾。经与物业部门核实,物业反应此处为非人为种植,很有可能是从外面拉土带进来的。
民警通过现场取证后,随即协调兴隆台区禁毒办通知所辖社区及物业的管理人员到现场对毒品原植物大麻进行了铲除,现场共铲除大麻70余株,在铲除过程中,民警对社区、物业人员及围观的群众现场讲解了毒品原植物大麻的特征、吸食大麻(毒品)的危害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规定,给现场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禁毒办责成兴隆台区禁毒办与所辖社区及某小区物业签订了责任状。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最后呼吁广大群众:远离毒品,亲近健康;美好青春,洁身自爱。如发现大麻种植物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0427-26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