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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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深入做好重要公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托电子档案系统,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意见征求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因决策事项调整未能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及时作出情况说明。
二、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全市公安重大行政决策,以文字图表、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等生动多样的解读形式,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对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原文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解读效果。同时,畅通政策传导和咨询渠道,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让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确保政策执行精准有效不走样。
三、持续开展公安民生政策宣传。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户籍、居住证、车驾管等民生领域,以需求为导向,依托政府网站、辽宁政务服务网、辽事通、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适时开展公安民生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四、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建设维护水平。完善盘锦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系统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高界面的友好性。突出重大信息发布,强化栏目互动,提升网站的实用性,全方位及时展示盘锦公安重大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前审核,提高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五、有效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规范运维管理。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部门管理、条线管理,严格落实新账号开设备案制度,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坚决清理关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推送,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前置风险识别工作,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整改突出问题。
六、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促进答复实效提升。探索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工作,主动向其征求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理,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准确把握使用范围,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遏制滥用申请权的现象,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化;坚持柔性答复,对信息公开诉求予以指引和释疑,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七、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检查和培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做到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结合大练兵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推进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日常检查、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短板,及时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