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新招!!!轻微交通违法人员“变身”临时劝导员!
- 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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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辖区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警大队在交通劝导中出“新招”,让轻微交通违法当事人“变身”临时交通劝导员,参与到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中,将被动违法转化为主动劝导,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
在执勤过程中,交警本着“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的执法理念,对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采取违法行为的交通参与者发朋友圈并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的形式接受处罚。
整治现场,交通安全劝导员与交警同志一起在辖区主要路段、繁忙路口,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教育,向群众讲解出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这种让违法者亲身参与体验文明交通劝导的方式,不仅让其在切实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也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自主选择处罚或接受教育的方式非常人性化,这种现场的学习教育方式,让我能够更直观认识到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也进一步提高了我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市民刘先生说。
此次活动主要目的是把交通安全渗透到广大交通参与者心中,切实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活动以来,交警大队民警和交通文明劝导员共劝导和教育违法行为4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