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公安专题栏目 | 向人民报告(第二十一期)
-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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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迎新,继往开来
传承记忆,亦是开端
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
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
本期栏目,我们向您介绍
茫茫林海一藏蓝
守护绿水与青山
——森林警察支队
2023年,森林警察支队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盘锦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生态资源保护为核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破坏森林、野生动物和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全力维护林区稳定,捍卫国土安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01
突出执法办案,严打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
以公安部“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牵引,按照盘锦地域特点,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总体目标,把“居安盘锦”建设作为抓手,将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涉林涉野涉农用地违法犯罪打击工作。2023年度,共立、破刑事案件16起(其中涉野生动物案10起,涉农用地案4起,涉包庇案1起,涉野生植物案1起),立案数量比去年增长14%;抓获嫌疑人19人,已完成移诉17人,移诉人数比去年增长50%;查获非洲象牙8根(合计215公斤);年度立、破案数量均创我市森林警察队伍成立以来历史新高。其中吴某江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列为公安部“昆仑2023”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2起案件被列为省级挂牌督办案件。
02
突出火灾防控,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各项职责。
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森林警察支队结合省厅“扫雷2023”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行动及市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全力开展安全隐患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涉林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林区重点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敦促涉林生产企业落实整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巡逻巡视,为林区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年度共检查重点林区相关单位17家,木材加工场等涉林企业9家;排查防火隐患13处,整改13处,提出安全生产整改意见11条;制止野外用火行为28次,劝阻林区内上坟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47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悬挂宣传条幅58条,张贴宣传画110余张,散发宣传传单3500份。通过不懈努力,我市今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为零。
03
打、防、宣相结合,维护生态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
坚持执法办案主业思维,积极履职,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全市林区治安动态,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有效保护了生态安全,增强了林区群众的安全感,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
在打击上,在重点时段,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农贸市场、酒楼饭店、药材市场、花鸟鱼市等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流通领域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营造了全社会广泛参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昆仑2023”专项行动、“2023清风行动”、“秋风2023”、“护松2023”打击涉松树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严打破坏黑土等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我市案发数量较多、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聚焦涉野生动物领域的非法“捕、养、售、运、食”等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2023爱鸟护航护巢”专项打击行动。各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战果,有力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和全市生态安全。
在防范上,为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多发态势,支队始终坚持“关口前移,打防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大对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着力扫除林区治安盲点。结合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特点,不断完善日常巡护制度,在自然保护区、成片林区、重要湿地等地点落实重点时段武装巡逻等防控措施,年度共出动巡逻民警三百余人次,警车近百台次。对巡逻中发现的利用网捕、诱鸟器、射杀、药杀等方式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形成强大震慑,严防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发生。
在宣传上,组织民警参加了全市“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自行组织开展了“野保宣传活动进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预防森林火灾的思想意识。
04
突出政治建警,森林警察形象展现新面貌。
支队不断强化民警党性教育培训,开展以“红色传承”为主题的缅怀英烈活动,组织民警到“第一党支部”等红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先烈英雄们的光辉事迹,重温入党、入警誓词,使民警再次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的洗礼,增强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的深刻教育。
2024年,支队将全面提升能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对单位、人员自律督导力度,规范服务,为环境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