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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拉起清明防火“警戒线”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传统祭祀活动增多,加之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灾隐患显著加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破坏,甚至还会威胁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盘锦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把森林防火宣传放到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林区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4月2日,在清明节来临前夕,市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市林湿局、国家电网、石山林场等相关防火责任单位,组成宣传队,在重点林区石新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向林区赶集群众阐明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并以现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的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语言,让群众深入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告知群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内进行野炊、烧烤、吸烟等行为,切勿在林地附近进行烧秸秆、烧荒、烧垃圾等活动;宣传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切勿在林区及林缘附近点烛烧香烧纸,呼吁大家树立绿色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倡导群众自觉增强防火意识,牢记防火责任,自觉做到不带火源火种入林,不在野外违规用火,共同保护森林资源。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广大林区群众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筑牢防灾减灾群众防线、营造“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将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深入重点地区和森林火灾易发区开展地毯式巡查整治,指导林区责任单位清除火灾隐患,严厉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处罚等工作,全力保障我市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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