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助“落难”雀鹰
- 发布日期:2024-04-22
- 浏览次数:129
野生动物不仅是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盘山县公安局高升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4月14日,盘山县公安局高升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在于家村的路边有一只外形与老鹰相仿的鸟一直在地上奋力扑动翅膀,无法飞行,疑似受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从外表看该鸟的翅膀处有明显外伤,民警当即脱下外套,轻柔地包裹起这只虚弱的鸟,并仔细检查其伤势,民警发现,该鸟的翅膀已经折断,体力显得十分虚弱,在确认情况后,民警迅速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以便为这只受伤的鸟提供及时的医疗援助,在等待救助人员到来期间,为确保鸟儿的安全与舒适,民警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
后经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该受伤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目前,受伤的雀鹰已被带回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待其伤势好转,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科普小课堂
雀鹰,是鹰形目鹰科,雄性别名细胸、雌性别名鹞子。雄鸟头、背青灰色,眉纹白色,喉布满褐色纵纹,下体具细密的红褐色横斑;雌鸟上体灰褐色,头后杂有少许白色,眉纹白色,喉具褐色细纵纹,无中央纹,下体白色或淡灰白色具褐色横斑,尾具4-5道黑褐色横斑;幼鸟头顶至后颈栗褐色,喉黄白色,具黑褐色羽干纹,胸具斑点状纵纹,胸以下具黄褐色或褐色横斑。在雀鹰的食物中,大部分都是鼠类动物,因此雀鹰被称为鹰类中的捕鼠能手。雀鹰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同时也被中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注重保护野生动物,如有发现受伤或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擅自饲养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警民合力共同做好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山青水绿、生态和谐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