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示教育会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为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推进辽宁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 发布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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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学习贯彻全省警示教育会精神,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引导党员民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为全面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永远在路上,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使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牢记“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必须时刻做到心有信仰。要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厚植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完善督促检查、问责问效和政治巡察等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公安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安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之下。要自觉提升“政治三力”,牢记“公安姓党”政治属性,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置于首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感、清醒、坚定,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意志为意志、党的方向为方向,确保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要牢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必须时刻做到权有敬畏。要坚持秉公用权不徇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以淡泊之心对待个人名利和权位,正确处理权与责、公与私、政与商、情与理的关系。要坚持依法用权不逾矩,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把公权属性、公权界限牢记于心,时刻绷紧“严明党纪、严守法纪、严实警纪”的思想之弦。要坚持廉洁用权不妄为,自觉把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纪知界”“知纪知止”,确保心中有戒、行而有界。
要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必须时刻做到欲有戒惧。要学会看淡得失,以平和之心看待功名利禄,不纠结于一时的得与失,不纠结于个人的得与失,在平凡岗位中感受幸福、实现价值。要懂得知足常乐,以知足之心守住廉洁底线,学会珍惜当下、珍惜岗位、珍惜生活、珍惜荣誉,不为私心杂念所困、不为利益诱惑所动。要保持心态平和,以平常之心坦然面对一切,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时刻谨记自由最快乐、自强最快乐、自律最幸福。
要牢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必须时刻做到行有底线。要时刻知敬知畏,手中常握戒尺、心中常敲警钟,在敬畏中自醒、自律、自重,坚决做到“不逾雷池半步”。要时刻守规守纪,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下规范运行。要时刻对标对表,主动对照党纪自警自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的方向偏差,真正使党纪学习成为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个人修为的过程。
要牢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必须时刻做到律有始终。要坚持严以律己,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不要被自作聪明所欺骗、被人情世故所束缚、被哥们义气所左右、被金钱财物所俘虏、被灯红酒绿所迷惑,坚决不碰“高压线”。要紧盯小事小节,从一餐饭、一杯酒、一次见面、一个电话、一条信息等小事小节抓起,在小事小节中守党性、守原则、守人格、守尊严。要时刻自警自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惑,确保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主持会议;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王选梁传达了全省警示教育会精神;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密森通报了年初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民辅警违纪违法情况。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厅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巡视员、警务专员,部分市和厅直属公安局局长,辽宁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厅机关各警种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民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沈抚示范区、辽河、机场公安局和辽宁警察学院及各县(市、区)公安局班子成员,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派出所班子成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