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换香烟?这是赌博!
- 发布日期:2024-09-11
- 浏览次数:236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积极响应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严厉打击整治群众深恶痛绝的
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打鱼机 捕鱼机
赌博游戏机
看似属于休闲娱乐
实则害人不浅
有人为了玩乐日夜沉迷于此
有人为了牟利摆放并操控赌博机
案情回顾
近日,惠宾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台球厅内放置有赌博机器,为客人提供“打鱼”游戏进行赌博,涉嫌有“为赌博提供条件”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9月7日,民警迅速出击,在惠宾街道桔子广场某台球厅当场抓获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耿某、李某2人,参赌人员李某、陈某、贾某、钱某4人,涉案金额赌资14余万元,现场收缴赌资3万余元,查获“打鱼”赌博游戏机2台。
经查,耿某、李某2人受利益驱使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并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耿某、李某因涉嫌开设赌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李某等4名参赌人员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赌博?
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
参与赌博会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赌博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同时提示广大经营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要因蝇头小利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与设备,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