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辑 >警务资讯

巡逻路上的温暖瞬间 盘山公安暖心救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秃鹫

“快看,这里有一只‘大鸟’!”

12月6日15时50分许,盘山县公安局羊圈子派出所民辅警在日常巡逻中途径羊圈子镇后杨村时发现一只类似于鹰的野生动物蹲在苞米地里。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经现场辨认,该“大鸟”羽毛呈暗褐色,头侧、眼周围有稀疏黑色毛发状绒毛,疑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秃鹫,经仔细检查,未发现其有明显外伤,判断为近期天气寒冷觅食困难导致体力不支,无法在野外生存。


于是,民警立即联系了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救助,并在现场采取隔离保护措施,等候救助人员到来,随后在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民警一同将秃鹫送至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疗养,待其恢复体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知识科普

秃鹫,别名狗头鹫、夭勒、狗头雕、座山雕、高山秃鹫,是我国特有的珍贵物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为草原上的大型猛禽,秃鹫因头和颈部部分裸露而得名,主要以大型动物的尸体为食。

警方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是大家共同的责任。由于冬季天冷,加之食物缺乏,野生动物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有遇到野生动物受伤或被困等情况,请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或林业部门,不要私自或采取不当方法进行救助,防止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必要的损失。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大洼交警全力出击,确保“双节”平安有序
下一篇: 巡逻途中“急劝阻” 按下电诈“止付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