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曝光!(五)
- 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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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规定”中对如何安全燃放、何时允许燃放做了明确说明:“本市全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制度。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现将近期违反规定人员予以曝光:
时间:2025年2月3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李某
身份证号:211404**********18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3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过某
身份证号:362326**********14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3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邵某
身份证号:211321**********74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3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王某
身份证号:211121**********13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3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王某
身份证号:211121**********11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4日8时
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石某
身份证号:211121**********11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4日8时
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时某
身份证号:211121**********13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4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蓝色康桥 F 区北门某门店前
姓名:叶某
身份证号:211121**********21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4日10时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红星美凯龙某门店前
姓名:陈某
身份证号:210381**********13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振兴街财贸小区楼下
姓名:许某
身份证号:230225**********22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兴隆台街天虹陶瓷城某门店前
姓名:孙某
身份证号:211122**********10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新广厦花园某门店前
姓名:庄某
身份证号:210321**********27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翁某身份证号:350304**********1X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高某
身份证号:210621**********27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兴隆台街兴隆大厦天桥北侧
姓名:马某
身份证号:210522**********46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蓝色康桥小区 F 区南门某门店前
姓名:徐某
身份证号:211103**********49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
地点:大洼区王家街道王家村附近
姓名:王某
身份证号:130981**********17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渤海街道某门店前
姓名:董某
身份证号:232126**********19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友谊街中天华府二期东侧某门店前
姓名:刘某
身份证号:211103**********40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清泉物流园附近
姓名:胡某
身份证号:211321**********1X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兴盛街道泰山路辽河口老街附近
姓名:宋某
身份证号:211121**********11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5年2月5日10时
地点:兴隆台区兴盛街道金城路橡树湾 A 区商网
姓名:马某
身份证号:429006**********16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盘锦公安提醒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建美丽、文明、和谐、平安的大美盘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