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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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体检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31日和4月1日早7点
地点:盘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井下岗西行50米),考生在体检中心门前集合。
体检分两天进行,请考生注意查看附件分组。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文职岗位矫正视力不低于5.0,勤务岗位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448元,请考生携带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要求
1、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2、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要接受工作人员安检,需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上交统一保管。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自备黑色签字笔;
4、体检前三天请清淡饮食,停用维生素C、减肥药物、避孕药等;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7、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守体检规定,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家属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8、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9、其他事宜请体检人员察看当日发放的《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咨询电话:0427-29691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月31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月1日体检人员名单.xlsx
盘锦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