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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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部署安排,4月9日下午至10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盘锦实践提供有力保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得胜主持并讲话。
读书班通过带头领学、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进行,市局党委成员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应对风险挑战、完成使命任务的现实需要。全市公安机关全体党员民辅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厅党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精心谋划、集中精力抓好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全力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党委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动作,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束自己的言行,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抓好问题整改,着力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要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出更多便民惠民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队伍形象的提升转变,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提质增效,主动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对学习教育成果可感可及。
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各县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市局直属警种部门双正职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