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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205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罗汝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从2020年下旬开始就一直在积极与盘锦市公交公司研究制定公交车优先通行的实施方案,目前经过学习借鉴南京先进的管理经验,已经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正在研讨落地实施的可行性和管理效果。

     公交先行方案实施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多家单位,也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为了能确保方案实施后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交警部门和公交公司都很慎重,期间也一起召开了多次研讨会。

下一步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会继续积极的推动盘锦市公交先行的方案落地实施,在管理上实现公交车比私家车更畅通、出行更方便。同时加大在交警部门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提倡市民出门选择公共交通公交,绿色出行,努力将盘锦打造成空气清新、文明宜居的城市!

  盘锦市公安局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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