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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警网暨网上公安机关开通新闻发布词

文章来源:盘锦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杨垒

市民朋友们、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30日起,市公安局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盘锦警网”网站,并设立“网上公安机关服务大厅”,统称“网上公安机关”。建立“网上公安机关”的主要目的是、服务经济建设,汇聚民意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展示公安形象,创建和谐警民关系。
下面,我向各位介绍建立“网上公安机关”的背景和建设架构。
2008年9月,公安部在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项任务;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部署,提出了“加速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今年3月初,省公安厅在沈阳召开“公安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广、普及沈阳市公安局“网上公安机关”的建设经验。我市的“网上公安机关”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的诞生并将长久生存于全市社会生活之中,是我市公安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探索,是“深度拓展网上服务,打造患及民生亮点”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公安机关建设“透明政府”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渠道,对于促进警务公开,改进公共报务,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公安工作,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盘锦“网上公安机关”域名为fwdt.gaj.panjin.gov.cn,依托国际联网省、市、县三级公安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对外服务界面,即“网上公安机关服务大厅”,采取全天候运作模式,面向群众受理各类诉求、查询事务,提供办事和信息服务,在主旨设定上赋予其“服务、沟通、宣传”三大功能。“盘锦警网”主页设置11个功能模块,分别是:警务要闻,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管理并发布有关全市公安工作的情况;警方提示,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管理和发布需要公众周知社会治安情况;图片新闻、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管理和发布全市公安工作的新闻图片;盘锦警视,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管理并发布全市公安工作的专题视频;警营风采,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管理并发布全市公安民警的先进典型事迹;大案追踪,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管理并发布全市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新闻发布,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管理并发布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新闻发布词;机构职能,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管理并发布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法规,由市公安局 法制科管理并发布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司法解释;刑事案件举报中心,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涉及刑事案件的举报线索,然后转交刑侦部门组织侦查,核查破案后按有关规定兑现有奖举报承诺;交通违章记录查询,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并发布全市交通违章记录简项内容。
“网上公安机关服务大厅”在“盘锦警网站”主页上链接,主要有8个模块:局长信箱,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受理,重要举报,群众给公安局长的来信来函,包括投诉对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重大案件线索等并负责承办督办和反馈;治安报告,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管理并发布社会治安形势预报,每月初向全市发布上月社会治安情况,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等信息;防范常识,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管理并为公众提供交通、消防、治安、刑事等安全防范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等安全防范意识;“网上110”,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受理不是正在发生、非紧急且不需要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的违法犯罪线索及突出治安问题的举报,并负责承办督办和反馈;在线申报,由市公安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主要为公众提供网警、出入境、交通、治安、户籍、消防等行政审批项目的在线申报业务;表格下载,由市公安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主要为公众提供包括网警、出入境、交通、治安、户籍、消防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表格下载服务;办事指南,由市公安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主要为公众提供包括网警、出入境、交通、治安、消防等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政策、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和办事需要的相关手续等办事导航服务;业务咨询,由市公安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主要为公众在线解答有关网警、出入境、交通、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盘锦“网上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公安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门办事机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对口负责。目前,“网上公安机关”的管理方式、办理流程、办事时限等相关配套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由于“网上公安机关”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还需要在运行中根据公众的需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其真正发挥服务、沟通、宣传的作用。
“网上公安机关”建设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我们诚恳地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网上公安机关”工作,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社会治安问题,提出有益的工作建议,并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进行监督。我们在尽最大的努力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认真办好的同时,也提醒网民举报投诉、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捏造事实、恶意诬告或无事取闹,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建立“网上公安机关”是一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偿试,可以借鉴的经验很少,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试运行,还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其运行中可能有工作 不到位、功能不符合群众需求的地方,请全市人民群众给予理解和谅解,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协助公安机关把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县级“网上公安机关”将在今年5月1日前正式开通,希望大家同样给予关注。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和全市公安民警,诚恳地希望多年来一直支持公安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大力宣传和积极参与“网上公安机关”的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氛围,叫响“网站连线,警民连心”的口号,使“网上公安机关”在全市城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将“网上公安机关”打造成一个“为全市百姓服务,让全市百姓满意”的公安服务品牌。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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