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营业,提高警惕
- 发布日期: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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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盘锦市局指挥中心 责任编辑:安海巍
作者:盘锦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王莹
2009年11月11日,王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有一名男子谎称买香烟,结果我刚拿出烟就被抢走了,追出去发现他已经坐车跑了。”夜间抢夺超市的案件给业主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为了避免财物被抢,请业主在夜间营业时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夜间营业期间,要保证超市内至少留有两名售货员,可以降低犯罪分子作案的可能性。
2、规模小的超市、商店,建议您安装报警系统,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这样可以达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3、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先付款、后给货,可以避免物品被抢。
4、对于乘车人进店购物,但车辆上有人、未熄火的,要特别注意,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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