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租赁汽车为名实施诈骗行为
- 发布日期: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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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兴隆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责任编辑:梁胜亮
作者:王乐敏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盘锦市兴隆台辖区内连续发生6起以租赁汽车为名实施诈骗案件,涉案价值达60余万元。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五)加强阵地控制工作。一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理教育,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要对租赁公司要组织有针对性的控制工作,并物建专案特情,把此类诈骗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汽车租赁业经济秩序稳定。
兴隆台公安分局将此类诈骗案件发案规律分析如下,望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一、案件规律特点
(一)发案辖区分析
从发案辖区看,此类案件全部发生在城区。
(二)发案时间分析
从发案时间看,租赁汽车诈骗案都发生在白天。
(三)作案特点分析
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用虚假身份向租赁公司、维修服务中心租赁汽车,之后再将汽车卖掉或抵押以换取现金。
(四)作案地点分析
作案地点多选择汽车租赁公司。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打击工作力度。通过对此类犯罪的分析,发现其规律,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此类案件的侦破,要抽调精兵强将。通过强有力的打击压住发案势头。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建立预警机制。二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诈骗租赁汽车发案、破案和打处情况。同时,通过破案宣传震慑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案件发生。
(三)加强对租赁业的管理,规范租车行为,完善租赁手续。
(四)加强异地警方的合作。此类案件嫌疑人几乎都是将被骗车抵押到外地。因此,要与外地警方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堵塞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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