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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发布时间:2016-04-27 浏览次数:269

文章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侯晓宇

作者:佚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要以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为核心,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推动实现3个转变: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方案》明确了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推动群众办事的“一号”申请,实现“一号”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二是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为支撑,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三是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整合各部门孤立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同时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

《方案》提出了“两年两步走”的实施步骤,以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为试点单位,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群众办事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2016年,在试点城市内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017年,初步实现各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同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向全国推广。

《方案》强调,各有关部门、地方要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标准规范;三是加强财政支持,倡导政企合作;四是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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