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转入车辆审档办理方法
- 发布日期: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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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转入车辆审档办理方法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转入车辆审档办理方法
为更高效的办理车辆转入登记业务,减少办理车辆转入业务的等待时间,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将办理流程调整如下:7月11日(周一)早6:00至7:00,按排队顺序发放外埠转入机动车档案审档顺序编号。发放号码时无需开车,只携带相关手续即可。
车主需要提供的相关手续:1.车主身份证原件 2.环保尾气检测报告 3.登记证书 4.车辆查验记录表 5.机动车档案。(落户大洼区、盘山县的车辆不需要查验记录表)
审档顺序编号发放原则:周一至周五及周日,每日发放60个号码,即每周360个号码。7月11日将所有排队人员号码全部按顺序发放,上交机动车档案日期按每日60个号码的顺序顺延。(即:11日当天1至60号上交档案,61到120号12日上交档案,121号到180号13日上交档案,依此类推),本周号码发放完毕后,继续发放下周号码,保证所有车主7月11日都能得到审档编号。
上交档案方式:请车主持顺序编号,于对应日期到窗口上交档案,该顺序编号为审档及办理查验等一切业务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存完好,涂改损毁无效。
注意事项:请车主将所需相关手续准备齐全,领取编号时,必须持车主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发放审档编号。
注意事项:请车主将所需相关手续准备齐全,领取编号时,必须持车主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发放审档编号。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7月8日
2016年7月8日
信息来源: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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