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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卫计委联合发布公告

我国将新列管四种芬太尼类“实验室毒品”


国家禁毒办216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实施一年来的工作成效。记者从会上获悉,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公告自今年31日起施行。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从外观看,新精神活性物质制品常以香料、花瓣、烟草及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与海洛因、冰毒等常见毒品相比伪装性更强。

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而此次新列管的卡芬太尼又是芬太尼类物质的典型代表。它自上世纪70年代由美国杨森制药公司首次合成,其药效约为吗啡的1万倍,成人致死量约为2毫克,强于其他芬太尼类衍生物。

由于芬太尼类物质药效较强,极少量的摄入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乃至危及生命。近年来,欧美国家已出现上百起滥用芬太尼类物质致死案例,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已成为国际禁毒领域公认的难题。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介绍,中方高度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管制立法、建立完善管制机制、大力强化执法打击、务实开展国际合作。2015101日起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近期,我国将完成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管的法律程序。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其中,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共计23种,涵盖了联合国列管的全部芬太尼类物质。

据介绍,目前新精神活性物质部分在我国生产,主要是一些具有化工、医药知识的人员受利益诱惑驱使,根据境外不法分子品种、数量等需求,网上联系,订单式生产,邮寄输出,利用各国管制差异逃避打击。对此,2016年以来,我国根据相关国家执法协作请求,部署有关省核查向境外邮寄新精神活性物质线索,各地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窝点8处,缴获已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800余千克。

近年来,我国对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提出的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数十条线索核查请求进行了及时回应,并先后与20余个国家开展执法合作,成功破获“上海灿禾张磊案”“湖北张正波案”等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案件。此外,我国还与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就芬太尼类物质案件线索开展了积极合作。

来自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瑞典、澳大利亚、意大利、芬兰、日本等30余个国家的驻华警务联络官出席此次会议。


信息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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