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制定盘锦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建议》(110号)答复
孙令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盘锦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为更好的规范本市停车秩序,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3月12日,市委常委会决定将《盘锦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列为2020年立法项目。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环节,《盘锦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初步形成,目前正处于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阶段,6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通过后报市人大批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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