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的建议》(0099)答复
于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您提出的意见,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在学校门前派驻警力,最大限度将警力向学校周边道路倾斜,护送学生安全出入,同时指挥接送学生车辆按位停放,提示家长车辆即停即走,确保校园门前通行秩序良好。二是加大电子监控、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应用,集中查处违法停车、随意掉头、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学校,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制作生动有趣的教学课件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全面了解出行应注意的事项,掌握在日常行走、乘车中的细节以及违法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将学到的安全知识向父母及亲属宣传交通法规,通过孩子们带动家庭、辐射社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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