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何晨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峰路辽河石化公司3#门交通安全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研摸排,依法依规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建摸排治理小组,针对辽河石化公司3#门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辽河石化公司3#门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特征及产生的原因,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重点治理点位,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研究辽河石化公司3#门制订缓解安全隐患的对策和长效管控机制方案。
二、完善交管设施。在上下班高峰期,在3#门路段,前置设立提示牌,更早提醒车辆限速行驶。加大超速违章管制力度、定期维修减速带,完善安全管控的硬件设施建设,并安装完善电子超速抓拍系统,同时进一步完善林峰路辽河石化公司3#门周边道路斑马线、警示标志、减速带、禁停区等交管设施,确保辽河石化公司员工安全。
三、强化交通疏导,保障通行安全。针对上下班期间交通拥堵辽河石化公司3#门周边路段,增派警力加大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并针对上下班期间超速、随意变道、随意调头、夹塞、不服从指挥等影响通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确保交通秩序良好、通行效率提高。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加强与周边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推动周边企事业单位、交警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道路交通的安全教育以及文明礼让行人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全力保障辽河石化公司3#门周边交通安全、有序。
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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