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A1]
[同意公开]
盘锦市公安局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新玛特周边道路
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后续跟踪建议
(第85号)的答复
李宁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玛特周边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后续跟踪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商东地区监控设备使用问题。商东地区周边道路改造由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委托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经与施工方沟通,因资金紧张,商东地区道路监控设备一致未启动。经我局交管支队与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城建部门和施工方多次对接,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7月底前安装逆行抓拍点位11处。包括:兴隆台街中兴路交汇处;兴二街中兴路交汇处;兴三街中兴路交汇处;兴四街中兴路交汇处;兴隆台街鹤翔路交汇处;兴四街鹤翔路交汇处;兴二街与鹤舞路交汇处;兴三街与鹤舞路交汇处;向海大道兴二街交汇处;向海大道兴三街交汇处;向海大道兴四街交汇处。
二、加强商东地区周边道路静态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组织辖区交管大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部按照“按线、入位、顺向和限时”的停车标准从严开展管理,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现场劝导、温馨提示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对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和在严管路段违停要依法处罚,有效震慑肆意违法的停车行为,严格落实巡逻警力、岗点警力管控责任,强化对违停车辆管理力度。二是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非现场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曝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停行为,逐步提升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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