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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12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始建于1987年3月,下设4个部门、10个大队、8个派出所。为了维护兴隆台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公安分局自创建以来,不断强化自己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强警兴局之路,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发展,努力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及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查处、其他单位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核和指导。对基层单位的治安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局的人口管理、户口审批。对派出所基础业务和社区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对基层民警户政业务进行培训。负责本地区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管理,查处非法入境活动;负责本地区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区公安民警因私出国报批;负责本地区境外追逃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日常保安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内政治安全保卫,政情社情情报信息收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侦查,打击邪教,宗教活动管理。组织实施警卫工作,负责基层单位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经济、文化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单位内部的防范组织的建立、队伍建设、防范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内部单位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查处,建立信息情报网络,对企业内部的集体上访提前预警,对内部单位的重点人口、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对治安灾害事故、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基层单位的经济文化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在我区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掌握分析全区涉恐犯罪动态,收集涉恐犯罪信息,预防打击涉恐犯罪对策。

(三)依法侦办全区内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和协调区服务业委、卫生局、畜牧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技术监督局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督,以及联合执法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规定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依法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协助外市、区侦破刑事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领导、管理各刑警中队的全面工作,适时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

(五)负责做好“110”接处警工作,承担辖区巡逻执勤任务,行政案件的查处,移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负责全局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审核劳动教养案件。对基层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接待、受理、督促、查办控告申诉案件,建立信访信息员网络,收集情报信息,指导基层信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在分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指挥下,全面规范网警工作。依法加强本地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地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维护本地信息网络安全秩序。

(八)负责公共安全监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安全事故调查吃力工作;参与与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参与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维护全市危害公共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受理其他部门移交的涉及公共安全兴政、刑事案件;依法、依规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九)掌握全区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经济犯罪活动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区经济犯罪、涉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完成上级督办,交办的经济和涉税案件侦破工作。

(十)负责维护党政机关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协助信访部门协调各街道(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各信访负责部门、信访责任主体及时解决信访事宜;负责协助信访部门对信访个、群体的疏导和管理;负责协调办理区域内非正常访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维护信访大厅信访秩序。

(十一)派出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治安管理为中心、实有人口管理为基础、服务群众为目标”的工作方针,负责本辖区的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社区防范。预防、打击犯罪,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现有内设机构14个,派出机构8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法控大队治安管理大队食药侦大队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安监大队经侦大队维稳大队

派出机构:创新街派出所兴隆派出所振兴派出所兴盛派出所渤海派出所兴海派出所新工派出所惠宾派出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05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21.5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1.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2%。主要是三代税款手续费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7%。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保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54.31万元,降低3.76%,主要原因:压缩年初预算,使预算编制更科学,预算执行率更高

(二)支出总计904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35.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5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54万元,资本性支出2.23万元

2.项目支出405.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48%。主要包括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37.46万元,降低2.56%,主要原因:压缩预算收入,节省经费开支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01万元。

主要是人员保险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49万元,降低52.21%,主要原因:使用了新的会计核算方式“以支代收”,当年年底结转资金为零,结转资金为以前年度人员保险等原因形成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5.56万元,项目支出403.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9.19万元,降低2.58%,主要原因:压缩预算收入,节省经费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9.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816.77万元,占8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28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219.15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368.86万元,占4.08%。

1.公共安全支出7816.77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7413.2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调整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工资。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0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办案业务费等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下达资金时调整了功能分类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68.6万元:主要是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下达资金时调整了功能分类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4.9万元主要是司法救助支出,无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2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1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7.69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58万元:主要是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2.84万元:主要是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为当年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19.1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7.1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万元:主要是大额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

4.住房保障支出368.8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8.8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97.7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有剩余。较上年比增加114.68万元,增长30.8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5.8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有剩余。比上年增加114.68万元,增长30.89%,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5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0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77万元,比上年减少47.75万元,降低3.29%,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转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34.7万元、印刷费18.39万元、水费7.8万元、电费66.53万元、邮电费19.25万元、取暖费52.64万元、差旅费4.43万元、维修(护)费60.53万元、租赁费9.71万元、培训费6.68万元、专用材料费0.05万元、劳务费16.35万元、委托业务费11.72万元、工会经费60.24万元、福利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55辆,价值523.19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

3.设备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68.56万元,自评得分85分;对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涉及资金0万元。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我部门无重点项目。

2.部门决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部门整体自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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