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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1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45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警体素质等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二)负责留置看护场所的辅助性、技术性和保障性工作。

(三)负责为市公安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和无线通信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垫付、追偿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城区公安机关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执法、非涉密警务保障和辅助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内设机构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2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24.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2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2%。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41%。主要是结转新增人员服装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51.53万元,降低51.2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遴选后人员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124.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6.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4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93万元,资本性支出1.41万元。

2.项目支出17.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3%。主要包括  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经费及律师费、租用车辆维护费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21.47万元,降低47.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遴选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23万元。

主要是使用了新的会计核算方式“以支代收”,当年年底结转资金为零,结转资金为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0.08万元,降低99.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77万元,项目支出17.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1.57万元,降低47.61%,主要原因事业单位遴选后人员调出调减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4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1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遴选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28.55万元,占8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3万元,占8.94%;卫生健康支出36.66万元,占3.26%;住房保障支出58.27万元,占5.18%。

1.公共安全支出1,738.64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25万元: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经费贺租用车辆维护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911.3万元: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遴选调出调减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11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1.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遴选调出调减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89万元:主要是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5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遴选调出调减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36.6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5.0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50.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遴选调出调减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63万元:主要是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遴选调出调减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58.2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27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51.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遴选调出调减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无年初预算,本年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年初预算,本年无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无年初预算,本年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5万元,比上年增加24.83万元,提高48.19%,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结转的服装款等。其中:办公费6.9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费0.05万元,被装购置费26.81万元,劳务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9.89万元,其他交通费13.1万元,工会经费10.15万元, 福利费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 。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无自评平均分。

2.部门评价情况。2021年我中心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6.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盘锦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盘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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