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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64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结合本地行政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双台子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下级上级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地、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四)负责、指导、监督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负责并指导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七)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实施对来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八)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双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双台子公安人员培训教育、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管分局领导干部。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拟定我市监督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双台子公安分局机关设下列职能科室。

(一)政治处

既是分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指导分局队伍建设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全分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共青团)工作、人事管理、宣传工作、秘书工作、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负责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核实、检查、审理党内违纪案件;依法履行监察职能。依法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公安机关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的实施,同步动态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督查纠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执勤和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于2013年3月经盘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隶属分局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职能。

(三)指挥中心

负责文件的审核、编印、收发、存档。负责对分局公安业务工作的调研及业务协调、接待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局24小时“110”接报警、指挥调度工作,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每日收集、处理、报送各类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维护分局的通信设备。值班员负责受理群众报警电话、报警、投诉和兄弟单位协查通报,转达上级指示。做好信息收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值班、备勤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各项经费开支的保障、监督和管理,研究制定各项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各部门公安业务核算及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全局各项业务所需的物资、设备进行采购、招标和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审计等工作;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计划、规划、工程立项报建、对工程建设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全局各种公用、警用车辆管理;负责全局警用装备器材、车辆的审批、调拨和管理及民警被装物资的保障;负责全局涉案财物的管理及武器警械的计划、调运、供应等工作;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及食堂、后勤服务等工作。

(五)情报大队

承担全区公安情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维护社会稳定重大事件预警研判,发布全区重大刑事案件情报指令和情报预警信息,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警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考核、指导、运维、研发等工作,负责互联网警务运维调度大厅的日常调度,负责与外部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沟通合作等工作。

(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政治安全保卫,政情社情情报信息收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侦查,打击邪教,宗教活动管理。组织实施警卫工作,负责基层单位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经济、文化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单位内部的防范组织的建立、队伍建设、防范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内部单位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查处,建立信息情报网络,对企业内部的集体上访提前预警,对内部单位的重点人口、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对治安灾害事故、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基层单位的经济文化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在我区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掌握分析全区涉恐犯罪动态,收集涉恐犯罪信息,预防打击涉恐犯罪对策。

(八)法控大队

负责全局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审核劳动教养案件。对基层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接待、受理、督促、查办控告申诉案件,建立信访信息员网络,收集情报信息,指导基层信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查处、其他单位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核和指导。对基层单位的治安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局的人口管理、户口审批。对派出所基础业务和社区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对基层民警户政业务进行培训。负责本地区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管理,查处非法入境活动;负责本地区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区公安民警因私出国报批;负责本地区境外追逃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日常保安管理工作。

(十)社区警务大队

负责全区户口的管理、统计、审批及执行户籍政策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身份证的管理、发放、核对、检查等工作,负责征兵政审工作,负责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派出所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社区及校园警务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对社区民警的培训工作,负责消防三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规定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依法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协助外市、区侦破刑事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适时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

(十二)巡特警大队

负责巡逻执勤任务、处置现行案件;处置各类群体性案件;处置暴力性、恐怖性犯罪,暴乱、骚乱时间;承担警务工作站查缉任务;其他应当由巡特警大队承担的任务。

(十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经济犯罪活动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区经济犯罪、涉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完成上级督办,交办的经济和涉税案件侦破工作。

(十四)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依法侦办全区内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和协调区服务业委、卫生局、畜牧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技术监督局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督,以及联合执法等工作。

(十五)禁毒大队

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六)网络与信息安全大队

在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指挥下,全面规范网警工作。依法加强本地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地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维护本地信息网络安全秩序。

(十七)维护稳定大队

负责维护党政机关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协助信访部门协调各街道(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各信访负责部门、信访责任主体及时解决信访事宜;负责协助信访部门对信访个、群体的疏导和管理;负责协调办理区域内非正常访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维护信访大厅信访秩序。

3、派出机构

公安派出所是分局的派出机构,是公安部门的基层组织。派出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治安管理为中心、实有人口管理为基础、服务群众为目标”的工作方针,负责本辖区的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社区防范。预防、打击犯罪,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 辽河派出所

辖区有辽河、化工、双盛三个街道办事处,共有11个社区、5个村;包括:盛河社区、滨河社区、辽河社区、双河社区、希望社区、湖滨社区、卫工社区、庆华社区、化建社区、曙光社区、晟华社区、谷家村、常家村、上稍子村、宋家村、魏家村

(二) 红旗派出所

管辖区域包括:延风社区、长征社区、新建社区、中心社区、永华社区、站北社区、旭东社区、振兴社区、秃尾村

(三) 胜利派出所

管辖区域包括:永安社区、风华社区、八一社区、旌社区、团结社区、三千米社区、新兴社区 、新风社区

(四) 建设派出所

管辖区域包括:站前社区、蓝天社区、铁路社区、铁西社区、光明社区、东风社区、繁荣社区、新颜社区、前锋社区、育红社区、前进社区、河闸社区、高家村、东地村、统一村、光正台村、前腰村、后腰村、良种场

(五)陆家派出所

管辖区域包括:东洼村、赵家村、友谊村、任家村、陆家村、新农村

二、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23.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85.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5.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2%。主要是三代手续费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3%。主要是打私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25.14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压缩年初预算,使预算编制更科学,预算执行率更高。

(二)支出总计5920.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52.5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75万元,资本性支出98.22万元。

2.项目支出368.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1%。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0.25万元,降低3.11%,主要原因:压缩预算收入,节省经费开支。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28万元。

主要是人员工资、保险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4.89万元,降低97.63%,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更加科学,是预算资金执行率增加,减少了年末资金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58万元,项目支出368.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25万元,降低3.11%,主要原因压缩预算收入,节省经费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9.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087.21万元,占8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05万元,占7.54%;卫生健康支出143.7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242.58万元,占4.10%。

1.公共安全支出5087.21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4720.2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工资。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9.38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办案业务费等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24.68万元:主要是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34.06万元:主要是打私等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0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5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9.27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38万元:主要是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1.84万元:主要是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为当年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43.70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3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31万元:主要是大额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42.5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2.5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有剩余。较上年比减少64.31万元,下降29.58%,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出国办案差旅费。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3.1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64.31万元,下降29.58%,主要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加油和修车,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5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1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85万元,比上年减少85.49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节俭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27.92万元、印刷费9.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2.22万元、电费16.27万元、邮电费43万元、取暖费62.94万元、维修(护)费16.74万元、租赁费10.06万元、培训费6.98万元、被装购置费14.89万元、委托业务费4.91万元、工会经费39.76万元、福利费3.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8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2737.22平方米,价值529.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737.22平方米,价值529.03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57辆,价值773.83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7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

3.设备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300.72万元,自评得分100分;对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我部门(单位)无重点项目

详见部门整体自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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