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终害己 双台子公安抓获2名嫌疑人
-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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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胜利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快速抓获2名“帮信”嫌疑人。
案件一
1月25日,分局胜利派出所抓获1名“帮信”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郭某供述,自己是一名美术社雕刻师,平时无聊会看一些短视频打发时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某平台短视频中,看到一条他人发布的“赚钱攻略”,说“只要用手机操作即可获得丰厚的酬劳”。足不出户就有钱赚,郭某当即心动,按照对方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并在对方的指导下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进行操作,郭某从中非法获利佣金1500元。原来,所谓的“挣快钱”,就是反诈宣传中的“跑分”。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如实供述,其在明知提供银行卡这一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帮助违法犯罪分子转账的犯罪事实。郭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以4900元罚款。
案件二
2月1日,分局胜利派出所再次抓获1名“跑分”人员,经查,女子姓杨,待业在家,1月8日,杨某通过朋友加了一个谎称“可以专为失信人员办理贷款的微信,无需抵押、不看征信,用银行卡刷一下流水就能下款”的“能人”微信。由于杨某是刑满释放人员,又曾被强制执行,所以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贷款,让缺钱的杨某非常心动。在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状态下,杨某将自己银行卡和手机通过快递的方式发给了对方,随后按照该男子要求又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照片、银行卡密码发给对方,杨某在联系该男子询问什么时候下款时竟发现对方失联。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目前,杨某对自己涉嫌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以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4900元罚款。
不贪小便宜,不赚不义财,为了蝇头小利充当诈骗分子的帮凶,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分局胜利派出所将继续“以打促防、打防并举”,在保持常态化反诈宣传的同时,持续深挖,严厉打击各类涉诈犯罪!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