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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曝光!

《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规定”中对如何安全燃放、何时允许燃放做了明确说明:

“本市全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制度。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现将2024年2月18日违反规定人员曝光:

案例(一)

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振兴街道爱顿国际城小区一期南门门店前

姓名:运*伟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运*伟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时间:2024年2月18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振兴街道爱顿国际城小区一期南门前

姓名:谢*丽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谢*丽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

地点:盘山县太平镇某酒楼门前

姓名:张某丽

身份证号码:211103**********22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张某丽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

地点:盘山县太平街道某门店

姓名:于某生

身份证号:232321**********53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于某生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时间:2024年2月18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商西社区某商网

姓名:于某波

身份证号:211022**********19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于某波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

地点:兴隆台区东方银座公馆南侧某店铺门前

姓名:赵某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赵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现将2024年2月19日违反规定人员予以曝光:

案例(一)

时间:2024年2月19日8时

地点: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松林路53号楼3单元

姓名:满某

身份证号:211121**********37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满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孔某宾

身份证号:211102**********34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孔某宾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麻某金

身份证号:130824**********13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麻某金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张某彪

身份证号:211103**********13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张某彪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佟某

身份证号:211122**********19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佟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夏某松

身份证号:211122**********13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夏某松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高某

身份证号:211321**********75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高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范某胜

身份证号:512922**********36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范某胜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张某良

身份证号:211121**********13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张某良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

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汇美建材市场商网

姓名:郑某

身份证号:211121**********11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郑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盘锦公安提醒您: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建美丽、文明、和谐、平安的大美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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