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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交委组织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暨文明交通建设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文明交通建设,34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暨文明交通建设工作会议。副市长、市道交委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得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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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全面查找问题短板,强化工作举措,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防控、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协同共治”五大工作体系,动员全市“道交委”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文明交通建设工作,为打好打赢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创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强调,全市道交委各成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文明交通“细管、智管、众管”理念,以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为导向,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综合治理、全民参与”为原则,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建设、边提高,积极推动文明交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扎实组织好、开展好文明交通建设,共同推动全市文明交通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建立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责权明晰的管理机制,依据相关规定,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文明交通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联勤联动,真正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关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形成宣传矩阵,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正确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各相关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机动车酒醉驾、闯红灯、违法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乱鸣笛、不系安全带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横穿机动车道、翻越护栏、发放小广告等行为。尤其是,执法部门一定要公平公正执法,突出工作效果,做到“法、理、情”相结合,并习惯于在“显微镜”下执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实施文明交通建设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文明交通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道交委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文明交通建设,切实形成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的格局。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切实在全市全域体现出文明交通建设工作成果,坚决以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盘锦高质量发展,把“文明交通建设”在全社会叫响,让“文明交通建设”成为富有实效的“民心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交委副主任陈飞主持会议。市道交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宏伟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管理的通告》。各县区、经开区和市道交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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